【義筆】議員的自我修養
重返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短短十多日,再次見識到香港引以為傲的「效率」。無論是議員輕描淡寫地把逆線行車趕開會形容為「觀感唔好」,抑或安全帶執法引起的連串辯解,都令人反思:問題或許不只在制度,更在掌權者的修養。
談議員的修養,並非指衣著談吐,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你代表誰?
在天主教的理解中,政治並非單純的權力競逐或技術操作,而是一項具有深刻道德重量的公共行動。因此,衡量一名議員,關鍵不在其政治立場是否得勢,而在其行使權力時,是否仍然服膺於良心、公共善與人性尊嚴。
《天主教教理》指出,一切合法的政治權力,必須以公共善為其目的與準則。議員更準確的稱呼是「代議士」,重點不在「士」,而在「代」—代市民議事,而不是代市民被安排、被忽略,甚至被一句含糊其辭的「你懂的」輕輕帶過。然而現實中,部分代議士一踏進議會, 彷彿自動轉台,從選民的聲音切換為官方的回音,說話愈來愈順耳,卻愈來愈不像市民。
市民關心民生,回應卻常是「大局為重」; 追問大局為何,答案卻語焉不詳。這不是表達問題,而是角色錯置。當代議士只剩回音,其修養已然偏離。
從教理看,代議士不是權力的主人,而是暫時的管家。若權力只用來保位、避險、換取掌聲,與市民處境漸行漸遠,即使程序合規, 也已在道德上失去正當性。制度重要,但不能取代目的;若制度不再服務人,反要人遷就制度,本身就需要反省。
修養的另一層,是不要把議會變成朗讀室。議會的意義在於討論、質詢與判斷,而不是照稿宣讀。有修養的代議士,會消化文件、形成判斷,再以自己的良心說話;缺乏修養的,則只負責原文照讀,連語氣都懶得調整。
天主教對良心的重視,對代議士尤為關鍵。「我只是執行」、「我只是跟程序」不能成為卸責理由。服從不能凌駕良心,效率亦不能壓倒是非。放棄判斷,只剩執行,不是忠誠,而是道德退位。
再一層修養,是民主精神。穩定不等於零提問,和諧不等於無異議。成熟的代議士明白,反對不是破壞,提問不是敵對;沒有異議的議會或許安靜,卻未必健康。
教理中的公共善,是讓整個社會,包括最弱小者,都能更完整地生活。政策的評估,不應只看是否「順利推行」,更要問是否犧牲了人的尊嚴;社會穩定不能以噤聲為代價。一個必須壓抑聲音才能運作的制度,在天主教倫理中必須受到嚴肅質疑。
最高層次的修養,是知道自己不是歷史主角。城市需要能長久運作的制度,而非永遠站在鏡頭前的人。成熟的代議士,會思考在自己不在之後,制度是否仍能服務市民。
教會所說「政治是一種愛德的高階形式」, 並非浪漫化權力,而是指出政治應透過制度保護人、限制權力,並為不能為自己發聲的人留下空間。因此,教會對代議士的道德要求,從來只會不斷提升。
歸根究柢,代議士的修養不在表態次數或坐會時數,而在一個簡單卻關鍵的問題:你是否記得,你代表的是市民,而不是權力,更不是自己。
權力,在教會眼中不是成就,而是一場持續的考驗。這一點,或許正是今日香港最需要重拾的修養。
- 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