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 從堂區苦路說起 〔作者︰王守照〕
筆者從家鄉傳統的教會文化長大,再經驗美國的「開放」教會文化,再來到香港的傳統與開放各半的教會,每一個地方都有著自己的持守,也有著獨特對信仰的虔誠與追求。四旬期便是一個窗口可以看到教會文化,或者說教友們的信仰生活程度。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堂區多了一個四旬期的裝飾,那便是祭台一邊、聖體旁的靈修十字架的提醒。每個主日,插花組會根據主日福音的主題和精神進行裝飾,以提醒教友們不同的靈修重心,譬如四旬期第三、四、五主日分別是活水、光明、生命的主題,以相關的元素展示這些主題,並提醒大家善度四旬期生活。
四旬期開始,堂區每逢星期五也安排苦路善工,教友每晚八時半齊聚聖堂拜苦路, 苦路前後也都有神父聽告解。大家虔誠祈禱,透過苦路禮儀重温耶穌為愛我們所受的苦難,深入理解天主的救恩計劃,也加深與天主的關係。每次參與拜苦路的教友遠比參加朝拜聖體的人數要多好多,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聖經中,瑪竇福音第十章38節,耶穌說:「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似乎這是解釋教友參與拜苦路致聖堂「爆滿」的最佳原因,因為我們要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但是究竟甚麼是自己的十字架?
3月15日,帶領堂區的候洗者避靜,也問大家同樣問題,甚麼是自己的十字架?有的說是自己的罪、自己的健康、自己的不完美。似乎都很有道理,畢竟每個人的十字架跟自己的信仰經驗有關,也跟自己的生活方式有關。但是如何定義自己的十字架,會影響自己如何去跟隨耶穌,因為耶穌說,背著十字架跟隨我才是十字架最緊要的部分。我們都知道,我們的罪惡、世界的罪惡都在耶穌身上, 因為祂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那背負十字架的耶穌,背負著我們的一切罪過,所以我們身上的十字架就不該是自己的罪,除非我們選擇不做修和聖事,不願意將自己的罪交付於耶穌。
聖保祿提醒我們,「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羅七19)這便是我們自己的十字架。當我們願意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時,我的行為舉止不配基督徒稱號時;當我願意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卻做不到的時候,那種挑戰、張力便是我們的十字架。真正的十字架是我們在取捨之間無法專注於耶穌的選擇,是我們無法全心全意跟隨耶穌的時刻,這樣的十字架伴隨著我們的一生。當我們步行苦路跟隨耶穌的時候,我們不是陪伴著耶穌走向祂生命的終點,而是耶穌帶領我們走向我們自由生命的起點。耶穌並不需要這段苦路,耶穌也不需要背負十字架,耶穌更不需要飽受猶太人的褻瀆和羅馬士兵的譏笑,但是為了愛,他甘願交付自己,甘願為我們犧牲自己的身體。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深刻體驗到苦路上耶穌的愛,在苦路上邂逅耶穌的大愛,用自己的生活去觸碰苦路上每一處的基督之愛,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
‧ 本欄作者:何家怡、梁偉才、麥琬淑、譚錦榮和王守照輪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