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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八百新教友參加迎新聚會 湯牧鼓勵團體內彼此支持
(本報訊)教區主教湯漢樞機於歡迎新教友聚會中,鼓勵他們參與團體及善會,在教會大家庭內互相燃點信仰心火。 聚會於五月一日假銅鑼灣的聖保祿學校小學部禮堂舉行,主題為「教會是我家,齊來建設她;攜手並同心,見證主福音」,八百位來自多個堂區的信徒參與。於剛過去的復活節約三千四百名信徒領受入門聖事。 席間,湯漢樞機勉勵新教友以初期教會為典範,透過接受培育、參與團體和見證去延續信仰。他說教區內有不少培育課程,也有許多培育書籍讓信徒深化信仰;信徒亦應趁今年既是梵二大公會議召開五十周年,亦是新編《天主教教理》問世二十周年,重溫梵二文獻及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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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八百新教友參加迎新聚會 湯牧鼓勵團體內彼此支持
(本報訊)教區主教湯漢樞機於歡迎新教友聚會中,鼓勵他們參與團體及善會,在教會大家庭內互相燃點信仰心火。 聚會於五月一日假銅鑼灣的聖保祿學校小學部禮堂舉行,主題為「教會是我家,齊來建設她;攜手並同心,見證主福音」,八百位來自多個堂區的信徒參與。於剛過去的復活節約三千四百名信徒領受入門聖事。 席間,湯漢樞機勉勵新教友以初期教會為典範,透過接受培育、參與團體和見證去延續信仰。他說教區內有不少培育課程,也有許多培育書籍讓信徒深化信仰;信徒亦應趁今年既是梵二大公會議召開五十周年,亦是新編《天主教教理》問世二十周年,重溫梵二文獻及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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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勞委會五一勞動節座談會 論者呼籲反思壟斷 重視工人權利
(本報訊)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舉辦座談會慶祝五月一日「勞動節」,席間講者強調當局有責任平衡財團與整體社會的利益,保障工人的合理生活。 勞委會五月一日假西灣河聖十字架中心會址舉行《空中樓閣》(《揹起一頭家(續篇)》,勞委會出品)首映禮日暨「對新特首的期望」座談會,逾六十位信徒及工人出席,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九龍)會員亦透過視像系統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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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正委會發起聯署 支持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

(本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發起聯署,以支持內地維權人士陳光誠。有關資料如下: ====== 聯署支持陳光誠的要求 中國山東維權人士陳光誠自2010年9月獲釋後,一直與家人被軟禁在家,並遭遇毆打,連前往探訪的朋友和傳媒亦受到各種肆意妄為的對待。日前,他幾經艱辛,終於從嚴密監控中逃脫,但他的親人及幫助他逃亡的朋友正受到牽連,有的更遭遇拘留。陳光誠一直為社會弱勢社群發聲,以自己去燃亮他人的生命。我們呼籲各位朋友/堂區在個人祈禱中,或4月28日至5月6日的彌撒、團體聚會中,為陳光誠祈禱。建議的信友禱文如下: 請為國內維權人士陳光誠及其親友祈禱。願主使他們得到平安、自由及上主所賦予的人性尊嚴。為此,我們同聲祈禱。 陳光誠逃離後,發表了一段視頻(全文見附件,視頻見www.youtube.com/watch?v=ycMCdAtgeu0),向溫家寶總理提出三點要求。我們呼籲大家一起向溫總理及中國政府反映他的要求。在此,誠邀大家以個人或團體名義聯署以下的聲明,支持陳光誠。所有聯署將寄交溫總理及中國政府當局。有意聯署者,請於2012年5月6日或之前,以電郵([email protected])或傳真(2539 8023)回覆本會。 取自http://www.hkjp.org/statement.php?i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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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 回應纏擾法諮詢文件
(本報訊)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於三月三十一日發表意見書,回應當局的《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 協進會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意見書指出,當局的立法理據不足,建議加強執法保護受纏繞者,並在現行相關法例加入反纏擾條款,無需另立新法。全文內容如下: ********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 《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意見書 本會一向關注社會中的公義、和平、人權、自由及民生事務。就政府於2011年12月發表諮詢文件(下稱文件),建議就纏繞行為立法,本會有以下意見。 1. 立法的理據不足 正如文件所言,現有的不少「惹人反感的纏繞行徑可以按照現行法例處理,但是民事及刑事法所能提供的保障卻是零碎、不明確及非有效」(2.4),然而文件同時提及「在香港受到纏繞行為影響的人並不多」(2.3),也承認「當局沒有纏繞行為獨立統計數字」(2.11),令人質疑是否有訂立纏繞法的強烈及迫切需要。 誠如法改會指出,「只要有足夠的個案顯示香港有市民受纏繞者騷擾,則不論受害人佔香港人口的1%或是0.01%,纏繞行為仍應被視作一個問題來加以處理」(2.12),然而由於纏繞行為定義寬鬆,覆蓋範圍相當全面,幾乎無所不包,使極大量原不相干的行為皆可墮入法網,與立法原意並不符合,反過來為市民造成更大的影響,限制了個人自由的空間。而且文件更建議把纏繞行為刑事化,以預防或制止有機會出現、但不必然出現的身體和心理健康的破壞,是不合理及不符比例的處理;而更甚者,正如不少傳媒人士及人權組織已指出,新聞自由必首當其衝,受到嚴重傷害。 正如文件指出,「有傳媒人士再次就擬議法例(如推行的話)可能被人利用以干預新聞自由表示關注」(3.45),並加以免責辯護作為回應(3.49-3.54)。然而免責辯護的作用是案件進入法庭程序時作為抗辯理由,對於正常的採訪活動仍會因為檢控過程本身而受到不必要及無可挽回的阻礙,而且文件建議把纏繞行為刑事化,更會造成不必要的壓力,令新聞界進行自我審查。值得關注的是,無國界記者於本年一月公布2011至2012年全球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由上年度第34位急滑至第54位,該組織形容香港情况為「急劇惡化」,令人擔憂。而纏繞法的訂立,勢必使香港的新聞自由進一步受到嚴重影響。由此看來,法例帶來的保障遠遠不及其影響,故本會不認為有需要現階段就纏繞行為立法。 2. 本會建議 本會認同有市民受纏繞者騷擾的情況存在,而情況較嚴重和值得關注的主要是「收數」行為及家庭暴力兩方面。 對於前者,現行法律處理在警方通過加強執法及積極宣傳成功的執法行動及檢控個案,藉以阻嚇不良收債人或收債公司進行違法收債行為,案件數量已然下降。按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於2011年6月在立法會會議中表示,涉及收債活動有關的刑事罪行舉報和非刑事滋擾行為的舉報,較前年下跌兩成,情況有明顯改善。所以,本會認為警方應繼續及加強執法與宣傳力度,此外,也應教育市民面對有關行為時的權利和作出適當之舉報,相信可進一步減少有關方面的纏繞行為,特別是嚴重的違法收債行為。

對於家庭暴力的纏擾行為方面,據關注家庭暴力受害人法權會報告,在家暴條例修訂後,前線處理家暴政府部門本身仍缺乏家暴零容忍意識,態度欠積極,以至在現行法律下保護婦女不力,實在需要執法人員加以大力改善。此外,有感於禁止纏擾的法例可能會危害新聞自由,婦女團體一直向政府建議,在《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中加入反纏擾的條款,已足以解決現有的纏繞行為,無需另立新法。本會認為這是合理而更具針對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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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2012年聖週禮儀時間表
2012年聖週禮儀時間表,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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