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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基督教協進會 就慈善法諮詢文件發表意見
(本報訊)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就慈善法諮詢文件發表回應,全文見 協會網站。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發表《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就慈善組織立法諮詢公眾意見。有關建議對香港社會、基督教及基督教機構均有深遠影響。經收集教內人士意見及本會執行委員會商議,現作出回應如下:
1、整體方面:
本會認同諮詢文件中提高慈善團體的透明度與問責性的方向,以提高慈善組織的公信力,使慈善捐款受到公眾監管。
由於成立監管機構及進行監管,均需耗費政府及受監管機構人力、物力的資源,甚至影響民間社會的活力與自主性,本會認為應盡量運用現行制度進行監管,透過民間自發機制及傳媒報道,增加慈善組織的透明度,以改善公眾籌款活動真偽難辨及無從監管的情況。
如有必要成立監管機構,亦應以低度監管為原則,以免耗用大量資源於行政程序上,削弱民間組織的活力。
2、詳細意見:
關於慈善組織的定義(建議1,2)
本會贊成擴大慈善宗旨的原有定義,以包括促進健康,拯救生命,推動公民意識或社區發展,推展藝術、文化、傳統遺產或科學,促進宗教和諧或種族和諧,促進平等及多元化,推動環境保護或改善,對因年幼、年老、健康欠佳、殘疾、經濟困難或其他不利條件而有需要者提供濟助,促進動物福利(建議2)。
至於諮詢文件特別提出供公眾發表意見的「促進人權、衝突的解決或和解」,本會認為必須包括在慈善宗旨定義之內。因此等宗旨實以推動社會前進,化解社會內部矛盾,重視人的基本權利為工作目標,亦與基督教信仰及不少慈善組織的核心價值相符。日後如就慈善組織進行立法,更應釐清政策倡議活動應在慈善宗旨涵括範圍以內。
慈善組織的法律架構(建議3)
本會贊同保留現時容許慈善組織多種法律形式並存的制度,以利不同性質和規模的組織按其情況及需要發展,無需採用單一模式登記或註冊。
慈善組織註冊(建議4)
本會贊同設立慈善組織註冊制度,名單可供公眾查閱,以增加公眾對慈善組織的認識及公信力。但註冊條件需盡量寛鬆,註冊手續亦應從簡,以利慈善組織的註冊,不會構成過高的門檻或不必要的障礙。
慈善組織的管治、帳目及報告(建議5-12)
本會不贊成賦予慈善事務委員會就慈善組織管理不善和行為失當進行調查的權力,因有關權力可能大大影響慈善組織的自主性及運作。
基督教不少宗派涵蓋教會、教育及社會服務等工作,在組織及財務管理上均為一體,並無嚴格區分,有關慈善組織的管治、帳目及報告需充分考慮這個情況,以免教會捐款、活動等均變成不必要地需向公眾交代。本會更反對教會需於特別情況下接受外來受託人或董事進入其內監管(建議12)。
本會不贊成賦予慈善事務委員會保管慈善組織財產所需的權力(建議11第(4)項)及由此而需具備的委任額外慈善組織受託人或董事、暫停或免除慈善組織受託人、董事或高級人員的職務,把慈善組織的財產歸屬官方保管人及規定代慈善組織持有財產的人不得在未經慈善事務委員會批准的情況下放棄持有該財產等權力(建議12)。慈善事務委員會可考慮以其他方式限制慈善組織的財產轉移。
規管籌款活動(建議13-15)
諮詢文件建議「一站式」規管籌款活動的方式(建議13),必須以簡化規管活動籌款申請手續為原則考慮,以免變成增加一重申請手續。
慈善組織與稅務(建議16)
本會贊同豁免慈善組織繳稅的權力應繼續由稅務局執掌(建議16第(1)項)。而慈善事務委員會協助稅務局對慈善組織執行評稅的職能應以減少慈善組織重複交代為考慮(建議16,第(4)項)。
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建議18-20)
有關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作為慈善組織的單一規管機構,本會認為需有委員會的組成、權力限制及向公眾問責等方面詳情,本會始能表達意向。否則,慈善事務委員會可能被賦予過大的權力,而無需向公眾負責,公眾亦難以監管委員會之操作。故本會於現階段對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有相當大的保留。
2011/09/19
http://www.hkcc.org.hk/acms/content.asp?site=hkcc&op=showbyid&id=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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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保持教會共融合一 --湯漢主教
編按:中國內地一批修女九月來港,湯漢主教九月八日在教區中心會議廳會晤該二十一名修女,以下是湯主教當日致候辭
各位主內的修女:
祝大家神形康泰。近日從《中國天主教》網站得悉您們被派遣來港,我遂聯絡徐錦堯神父,安排今日相聚,以表達教會的立場。多謝徐神父安排這次會面,在此衷心歡迎您們,希望您們今次訪問交流收穫豐富,使您們的修道生活更堅固,更有教會感,以及強化福傳使命感。當然,也希望你們身在異地,能保重身體,有強健的體魄應付這十多天的交流和活動。
我約於十日前,由西班牙馬德里參加完普世青年節活動返港。本屆世青節主題是:「在基督內生根修建,堅定於你們所學得的信德。」(哥二7)它使我反思教會的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特質。在世青節期間,我親身感受到普世教會的精神及活潑朝氣。
我應大會之邀,在馬德里負責為操廣+東話的青年主持要理講授,參加者約千人,包括八百多位來自香港教區的青年,數十位來自澳門教區的青年,也有來自加拿大、新西蘭,以至國內的青年。他們都很開放積極、努力參加一切有關活動。當然,大家都感到參與八十四歲心境仍然年青的教宗本篤十六世所主持的活動,最為興奮雀躍。返港後,大家都覺得獲益良多,回味無窮。
在世青節時,所有講授教理的主教都被安排在兩三間酒店住宿,故我有機會與其他國家多位主教交流。當他們獲悉我是香港主教,不約而同提出相同的問題:「中國在經濟等多方面的發展了不起,致力成為國際社會活躍的一員,積極承擔國際責任,但為甚麼天主教會自去年底再次發生令人痛心及費解的非法祝聖主教問題?」
我只能根據所知,如實告訴他們:依照前教宗真福若望保祿二世的指示,教廷已於多年前與中國政府展開非正式交談。當然,交談期間,大家都不該作出使對方不能接受的行動。故近年來非法祝聖已逐漸沉沒。但可惜,自去年十一月以來卻接二連三發生非法祝聖主教事件。教廷已表示強烈反對,也設法向相關的受職者告誡:不要未經教宗任命擅自領受主教職。比如:今年七月中非法祝聖的汕頭教區黃炳章神父,在祝聖前專程再來香港接觸教廷代辦,教廷代辦請他堅拒接受祝聖,可惜中國政府一意孤行,而黃神父本人自己又熱中當主教;即使得不到教廷批准,仍欲當主教。加上政府用軟硬兼施的方法,迫使一些主教參加祝聖,遂造成這不幸事件。這是關乎教會正統的大是大非問題,《天主教法典》第1382條指出:「主教無教宗任命祝聖別人為主教,及被其祝聖為主教者,均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事後,教廷根據此教律宣布黃被罰於教會之外。
按照《宗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六月六日對此條文的解釋,這條『自科』絕罰令作為懲戒罰,它具有「治療性」,旨在激勵犯事者悔改:一旦他表示誠心懺悔,便有可能獲得絕罰的赦免。由於這是保留給宗座的,犯事者只能直接懇求宗座,透過與教會的修和,使其絕罰得以赦免。因此,凡非法被祝聖的主教及祝聖者雖然受到絕罰,但是教會是仁慈的,仍然等待著他們懺悔。他們需要向教宗寫信,求取罪赦,並作出相應補贖;但是在教廷給予指示之前,必須停止舉行彌撒及聖事,以及停止行使教會職權。
我希望您們在港期間,能認清普世教會的原則及關愛。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常訓導我們要持守信德,明辨真理,把一切重要事情說得一清二楚。
我作為香港主教,有不少機會聽取教宗本篤十六世的訓示。他非常熱愛中國教會,企望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達致共融合一關係,也對中國的主教、神父、修士、修女及教友的培育十分關心。正如在二○○七年的《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教友牧函》所說,他希望修女們能常忠於自己的三聖願(貞潔、神貧、聽命),也按照自己完全奉獻給基督的神恩,致力回應社會及教會的需求,見證信仰。就在這次西班牙世青,教宗本篤十六世特別接見在場的修女,指出獻身生活的聖召之重要性,她們要把天主帶到俗化中的世界。教宗說,「你們的生活必須見證個人與基督相遇」,這種關係既孕育你們的奉獻生活,也賦予你們轉化世界的力量;世界正充斥著相對主義,因此需要你們的獻身,作為對服屬於天主,也作為顯示天主的愛超越萬有的一項勇敢見證。
因此,我希望你們此行在這些方面得益,也把您們的心得分享給國內教會。
也許有人提出,國內教會與國外教會情況不同,也為了福傳,大陸神職人士有需要在未得教宗許可下被祝聖為主教。我的回答是:我自己在大陸生活十年,在解放初期的兩年我仍生活在大陸。此外,自八○年代起,我一直關心國內教會,探訪國內教會超過一百次。至今國內不少教會人士仍與我保持聯絡,透過書信或親身會面交談的方式都有。今天中國政府已較開明,我們在大是大非方面,應堅持教會立場;但遇到需要反抗政府的壓迫行為,即使個人自由受到壓制,亦應在所不惜。但不要忘記,站穩立場的人,必受到國內外教會的景仰,也必會幫助保持教會共融合一,今生來世都立功。
最後,歡迎您們給予寶貴意見。願天主使您們此行碩果豐收!
預祝中秋節愉快!主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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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勞工牧民中心發表調查: 最低工資無礙年青就業
(本報訊)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新界) 的調查發現,最低工資對低學歷低技術青少年就業影響輕微。中心建議當局公布更多最低工資數據,以及盡快調整最低工資水平。
中心工作員透過電話查詢招聘年輕人職位的公司,了解職位的工資、待遇和前景,藉此了解最低工資對他們就業的影響,八月二十六日公布結果。
勞委會建議政府公布更多最低工資實施後的就業數據,包括最低工資後對青少年勞工市場的實際影響,以減低大眾尤其是年輕人對最低工資的憂慮;以及盡快進行檢討及調整最低工資水平,使基層工人工資追及通脹,以維持基本生活需要。
勞委會建議政府應加強宣傳一些講求技術的工種之優點及專業形象,幫助青少年在文職工種以外開拓擇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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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巴西主教作好準備 迎接二〇一三世青
(辛力社訊) 巴西主教團成員八月二十一日宣布, 他們已準備好接辦二〇一三年的普世青年節, 並稱這盛會將為整個美洲的青年結出美好成果。
主教團主席達樞機(R. Raymundo Assis)稱,會期於一三年七月底暑間在巴西首都里約熱內盧舉行,他們只有一年多時間準備,故此會分秒半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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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世青節帶動消費 西班牙進帳逾二億美元
(天新社/歐洲新聞社訊)西班牙的馬德里商會八月二十二日公布,普世青年節帶動的酒店和交通等收入共達二億三千萬美元(約十七億九千三百萬港元)。
酒業員協會代表指會期分發予參加者的餐券已值三千萬美元。早前主教團與餐飲業協議提供餐券折扣,讓參加者在二千四百多間食肆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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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八百港青齊集馬德里 與各地青年交流信仰
(本報訊)逾八百名香港青年信徒與各地青年一起,參加八月十六日至二十一日在西班牙舉行的普世青年節。
八月十六日由馬德里的羅科樞機主持的開幕彌撒後,大會各活動亦相繼開始。會期中十七至十九日連續三日上午舉辦多種語言的教理講授。
廣東話教理講授由香港教區主教湯漢主持,參加者除香港教區團外,還有慈幼會青年、香港聖母軍、主業會穗禾學社等;更有來自海外華人團體,如澳門教區團,加拿大溫哥華華人堂區團體,合共逾三百人,全場坐無虛席。
教廷萬民福音傳播部秘書長韓大輝總主教更出席其中一日的教理講授,向在場青年分享信仰,亦主持當日的彌撒。來自香港的韓大輝總主教囑咐青年對信德要堅定不移。
活動高峰是二十日晚的徹夜祈禱和二十一日早上的閉幕彌撒。參加者由二十日週六早上開始魚貫入場。由於人數太多,有部份參加者未能進入會場,只能在場外參與。
當日馬德里天氣酷熱,有參加者中暑不適送院,當中包括香港青年。在會場安頓妥當的青年,開始把握機會與世界各地青年交流,亦有交換紀念品。
晚禱時的風雨,雖然一度使活動暫停,但逾百萬青年、包括來自香港的信徒,都能耐心等待。晚禱翌日便是閉幕彌撒,彌撒中有各地青年參與禮儀,亦有華人青年負責讀經。
義工安排妥善 餐廳鐵路亦作配合
回說整個世青節,大會安排了大量義工協助抵步的各地青年。參加者抵達馬德里機場後,便可碰到穿著綠色制服的義工,他們提示參加者前往市區的路徑。鐵路站內外亦已張貼世青節會期內交通的安排,市內好些餐廳同樣貼上了世青節標誌,表示會期內參加者可憑大會餐券入內領取膳食。
另外世青節開幕前舉辦參觀活動(Day in Diocese),讓各地青年在馬德里及附近一帶參觀當地的朝聖點和出席不同活動。好些聖堂特別為參加者增設彌撒,方便他們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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